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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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光大青岛-中信山东-2024-1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二级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 2024年6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序号 |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代垫法律费用 | 担保人 | 担保物 |
1 | 山东省岚桥石化有限公司 | 175,857,308.78 | 32,784,255.48 | 0.00 | 山东岚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港口石油有限公司、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叶成、刘京霞 | 港口用地使用权 |
2 | 山东岚桥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8,246,229.85 | 138,479.00 | 山东省岚桥石化有限公司、日照市港口石油有限公司、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叶成、刘京霞 | 港口用地使用权 |
3 | 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 | 127,000,000.00 | 21,253,848.62 | 267,870.10 | 山东岚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岚桥石化有限公司、日照市港口石油有限公司、山东岚桥地产有限公司、日照岚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叶成、刘京霞 |
1、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海域使用权。 2、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在建工程。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等)余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532-83865680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西路67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31-86059792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三路89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4年 10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