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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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资产处置
公 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近期拟对拥有的广州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挂牌处置,涉及资产主要分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现予以公告。
一、 债权资产情况
债务人 |
截止2024年4月30日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诉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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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息合计 |
本金 |
利息 |
已垫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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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鸿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127.43 |
17,804.43 |
12,323.00 |
71.89 |
1.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互保);2.广州鸿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保);3.广州市三角洲鸿业沥青有限公司;4.兆图投资有限公司;5.实际控制人张绍雄等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
抵押物:1.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粤丰路1号的海域使用权及海上附着物:海域码头岸线总长1069米,包括1个5万吨级(结构按8万吨级设计)成品油卸船泊位,1个5千吨级,2个3千吨级,3个2千吨级成品油装船泊位,证书号:国海证091100038;2.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南湾洲路1号的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为9354.16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和44391.6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450017539号; |
二审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 |
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
44,810.61 |
37,780.00 |
7,0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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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4,938.03 |
55,584.43 |
19,353.60 |
7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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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的债权本息暂计至2024年4月30日,利息未含判决生效后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利息及已垫付费用实际金额以生效判决及法律规定为准。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抵押物海域使用权及海上附着物鸿业石化码头资产原使用方系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与债务人的鸿业码头资产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6月份到期,当前无租约;抵押物综合办公楼租用方为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租约情况不详。
二、 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公开竞价的时间。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5-8362433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为:叶先生0755-8365534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7楼、46楼。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