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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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拥有的河津市辛意达商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进行公开处置,拟处置不良债权位于山西地区,截至2024年7月31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单位:万元人民币
地区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 | 代垫费用 | 利息计算截止日 | 担保情况 | 备注 |
山西 | 河津市辛意达商贸有限公司 | 2,166.05 | 3,122.50 | 0.06 | 2024年7月31日 |
抵质押情况:万荣后土大酒店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抵押物(土地使用权证号:万国用2012第25010016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006597号)对河津市辛意达商贸有限公司的1200万元主债务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师拥军以其名下抵押物(土地使用权证号:河国用2010第29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河津市房权证2011字第83920号)对河津市辛意达商贸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主债务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保证人情况:自然人郝逸云,彭林生对河津市辛意达商贸有限公司2166.05万元主债务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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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之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计算至2024年7月31日。另上表所列之债权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金额、受偿顺序以借据、合同、抵质押凭证、破产管理人通知公告、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破产管理人审核确认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均可参与,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邮编:100032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乔先生、贾女士
联系电话:010-83377330、010-8377733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石女士、李女士:010-83777555、010-8377747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